7月23日,中國質量新聞網(北京) 以《廣東抽查陶瓷磚匯亞、羅定駿華等被曝不合格》為題,報道了“廣東省質量技術監督局7月20日通報陶瓷磚產品質量專項監督抽查結果,有24批次產品不合格。”
長期以來,新聞媒體曝光陶瓷產品質量不合格的報道,特別吸引人們的眼球;被曝光的企業會立即起動“危機公關”,爭取化解負面影響;新聞媒體則不斷追蹤報道,表現出異乎尋常的“熱情”。
筆者歷來支持質檢部門的工作,也支持新聞媒體曝光。
但是,筆者認為,新聞媒體對質量檢驗出的問題不要小題大作,過度渲染,也不要不分青紅皂白,一棍子打死。
比如本次中國質量新聞網(北京) 的報導,所用的題目《廣東抽查陶瓷磚 匯亞、羅定駿華等被曝不合格》,就有明顯的“誤導”成分。
從隨報道所附表格來看,被題目中點名的匯亞和羅定駿華,匯亞是釉面磚“標識”不合格;羅定駿華是“標識和說明”不合格。這與某些企業產品“破壞強度”、“尺寸及偏差”; “斷裂模數”不合格,顯然屬于“輕微”。有必要特意在題目中點名嗎?
筆者認為,因為產品質量好壞是個非常敏感的話題,所以,記者報道時應慎之又慎,千萬不要有“偏幫”或“偏打”的傾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