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拆遷補償款多出停產停業補助,通州梨園鎮化工六廠定向安置房的業主們被開發商要求退款,并曾一度無法辦理入住。曾負責辦理該項目拆遷補償協議的部分拆遷公司被指利用假營業執照幫業主騙取拆遷款(本報2012年12月6日報道)。記者經調查發現,該項目建設開發單位共委托10余家拆遷公司負責該項目拆遷協議的簽訂工作,而北京遷居夢房屋拆遷有限責任公司(下稱遷居夢)與上述情況無關。
拆遷戶趙女士介紹,2010年4月,其母親肖女士先后同“遷居夢”簽下兩份拆遷補償協議,補償金也隨之多出5萬元。款項到賬后,自稱為“遷居夢”員工的汪某致電肖女士,表示因公司幫忙爭取款項,拆遷戶需返款2.5萬元。隨后,肖女士按約定時間,在北苑地鐵站,將2.5萬元現金交予一名自稱姓汪的男子。后經肖女士本人辨認,肖女士所指給款的汪姓男子并非“遷居夢”公司姓汪的員工。
拆遷戶孫女士與肖女士遭遇相同,補償款曾多出7萬元停產停業補助,并有人以拆遷公司名義索走2萬元回扣。后孫女士報警求助,并從拆遷公司索回回扣款。據了解,該安置房項目有10余家拆遷公司負責辦理拆遷補償協議,而孫女士的房屋并不在遷居夢的負責范圍之內。
據了解,北京遷居夢拆遷有限公司在上述項目拆遷中受托負責的204戶拆遷戶,在20天拆遷獎勵期內簽約完成96%,代理所簽署文件經拆遷現場開發建設單位審核、審計均合格通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