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江門市市場監督管理局、江門市財政局聯合印發的《關于商標品牌戰略專項資金使用管理辦法》(江市監規字〔2019〕1號)的文件精神,江門地區的商標品牌戰略專項資金獎勵規定如下:
一、資助對象
凡于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間取得集體商標、證明商標、境外注冊商標的自然人、企業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含社會團體、協會)。自然人戶籍、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含社會團體、協會)住所所在地均須在江門市。
二、資助標準
(一)證明商標每件獎勵人民幣20萬元;
(二)集體商標每件獎勵人民幣5萬余;
(三)境外注冊商標每件獎勵人民幣3000元,給予同一申請人年度獎勵總額不超過人民幣6000元。
三、申報程序
2018年度第一批獎勵已完成,現接受第二批申請。請符合獎勵條件的企業或個人(住所所在地須在開平市)于2019年8月27日前將申報材料提交到開平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知識產權促進股。
專項資金申請每年度集中辦理,如2018年取得商標注冊證但未能在規定時間內提出申請的,視為自動放棄申請,不得跨年度申請。
(相關信息來源:開平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美家網摘編整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