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6月28日,南方日報發布專題報道《直面網絡經營問題,反不正當競爭法完成修訂——經營者不得對同行虛假評價》,標志著我國反不正當競爭立法在數字經濟時代的又一次精準迭代。其中“經營者不得對同行進行虛假評價”的明確規定,如同一把“規則之尺”,為長期困于惡性競爭的陶瓷磚行業,劃出了公平競爭的基準線。
陶瓷磚作為建筑裝飾材料的重要品類,其市場競爭的復雜性由來已久。產品同質化程度高、技術迭代周期長、品牌溢價空間有限等行業特性,使得部分企業在市場拓展中陷入“路徑依賴”——當產品研發難以突破、服務體系難以差異化時,一些經營者轉而將競爭焦點轉向“攻擊同行”:通過網絡平臺散布不實質量信息、虛構同行價格漏洞、抹黑競品經營穩定性等行為,試圖以“負面輿論”擠壓對手生存空間。這種“以攻代守”的競爭策略,表面上是企業間的“攻防戰”,實則是對行業生態的系統性破壞:它不僅混淆了消費者的真實需求判斷,更讓企業將本應用于技術升級、質量優化的資源,浪費在無休止的輿論博弈中,最終導致“劣幣驅逐良幣”的逆向淘汰。
反不正當競爭法的此次修訂,正是對這種畸形競爭邏輯的明確糾偏。新規以法律的形式,將“禁止對同行虛假評價”確立為市場主體的基本義務,本質上是對“公平競爭”原則的重申。它傳遞的信號清晰而堅定:市場競爭的邊界,在于“自我超越”而非“貶低他人”;企業的核心競爭力,應來自產品品質、服務能力與創新水平,而非對競品的惡意攻擊。這一規則的落地,為陶瓷磚行業拆除了一條長期橫亙在同行之間的“敵意籬笆”。
對陶瓷磚企業而言,新規帶來的最直接改變,是競爭成本的結構性下降。過去,企業不僅要應對市場需求波動、原材料價格變化等客觀風險,還要時刻防范同行的“輿論暗箭”——一條未經核實的負面評價可能在短視頻平臺快速傳播,甚至演變為影響品牌信譽的危機事件;一次惡意的“參數對比”可能誤導消費者選擇,導致企業辛苦建立的市場口碑受損。如今,隨著“虛假評價”的法律紅線清晰,企業終于可以將更多資源投入到“向內生長”的核心命題中:或是研發更環保的陶瓷釉料以降低碳排放,或是優化生產線精度以提升產品合格率,或是建立更完善的售后服務體系以增強用戶粘性。這些“向內發力”的努力,才是企業構建長期競爭力的根本依托。
更深遠的改變,在于行業信任體系的重建。消費者選擇陶瓷磚時,往往面臨專業信息不對稱的困境:產品的耐磨系數、吸水率等關鍵參數難以直觀判斷,品牌的宣傳語又可能帶有傾向性。當同行之間的惡意評價被法律禁止,企業獲取市場信任的方式將被迫“去套路化”——它們不得不通過第三方檢測報告、用戶實地體驗、行業認證等方式,用客觀數據證明自身實力。這種轉變不僅能提升消費者的決策效率,更能倒逼企業重視產品質量的“硬通貨”,而非營銷話術的“軟技巧”。當“說真話”成為企業的生存本能,“講誠信”自然會成為行業的共同準則。
從行業發展階段看,新規的出臺也標志著陶瓷磚行業正從“野蠻生長”向“成熟發展”加速跨越。在過去的粗放式競爭中,企業的生存邏輯是“只要比對手差一點就行”;而在新的規則下,企業的生存邏輯將變為“必須比自己好一點”。這種邏輯的轉變看似微小,卻蘊含著巨大的發展勢能:當企業不再將同行視為“敵人”,而是看作共同推動行業進步的伙伴,技術創新的協作、標準的共建、市場的規范都將獲得更堅實的基礎。例如,企業間可能從“互相拆臺”轉向“聯合攻關”,共同研發更符合綠色建筑要求的新型陶瓷材料;行業協會可能從“被動調解”轉向“主動引領”,推動建立更透明的質量評價體系。
當然,規則的落地需要執行的保障。監管部門對“虛假評價”的界定標準、對違規行為的處罰力度、對消費者投訴的響應效率,都是新規能否真正發揮作用的關鍵。但可以預見的是,隨著這條規定的深入實施,陶瓷磚行業的競爭環境將逐漸清朗:惡意中傷的雜音會越來越弱,專注實業的主旋律會越來越強。對于那些始終以產品和品質為立身之本的企業而言,這無疑是一場遲到的“春天”——他們不必再為同行的惡意攻擊耗費精力,不必再因市場的信息混亂模糊定位,只需專注于做好自己的產品,就能在公平的競爭中贏得屬于自己的市場。
陶瓷磚行業的“晴朗”天空,從來不是靠貶低他人換來的,而是靠每一家企業對品質的堅守、對創新的投入、對規則的敬畏。反不正當競爭法的修訂,不過是撕開了遮擋陽光的幕布。當企業不再需要為“攻擊對手”消耗資源,當消費者能夠基于真實信息做出選擇,這個行業的春天,終將到來。(美家網黨支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