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浙江奉化一幢只有20年歷史的居民樓如麻將般突然倒塌。幾天來,種種疑團縈繞在公眾心頭。住建部的一位負責人曾稱:“我國是世界上每年新建建筑量最大的國家,每年20億平方米新建面積,相當于消耗了全世界40%的水泥和鋼材,而只能持續25~30年。”相比中國的30年平均建筑壽命,發達國家建筑,像英國的平均壽命達到了132年,而美國的建筑壽命也達到了74年。(新華網)
從沒有哪一個國家的人像如今的中國人一樣關心建筑。平民階層對房子的質量面積等要素可謂錙銖必較,這不僅僅是因為那套或許并不起眼的房子占據了其一代甚至幾代人的積蓄,更重要的原因是建筑物的物權概念更加具有說服力。然而,中國的建筑卻比很多國家都要命短,這實在是一個令人感到悲哀的現實。
中國建筑壽命短不是偶然的,有三大原因:一是質量原因,2009年中國不斷出現的“樓歪歪”,“樓脆脆”等建筑質量問題,就是證明,這說明我們對建筑質量的監控與責任追究是失落的。如今建筑施工“層層分包”已是行內的常態,“層層分包到最后,蓋房子的工人大多數是從未接受過建筑培訓的農民工。”農民工一般是計件或計時算薪水,包工頭也是忙著趕進度收錢——實際上工人和管理者都缺乏專業資質和專業素養。
而工程一建完,施工隊就走了,去別處接活干。萬一建筑質量真的出了問題,追究下來,也只能找到當初承建公司的項目經理、建造師或監理單位等。只有這些人是穩定的、有資質的,跑不掉的。但論起責任大小,他們顯然不是最該被“打板子”的。
二是規劃原因,在一些城市的規劃中,往往是一個官員一規劃,最后規劃成鬼話,這樣必然導致建筑建了拆,拆了建,“規劃規劃,不如領導一句話”,是近二、三十年來,城市建設缺乏科學決策的真實寫照。在不少地方,誰的權力大,誰就是城市建設的“總設計師”。加之,書記、市長像走馬燈一樣地更換,八仙過海,各顯神通,一些早幾屆政府興建的高樓大廈,便難免在定點爆破中灰飛煙滅。
三是政績原因,一些地方官員把建設新高樓大廈作為政績工程來抓,這樣必然導致,一些本來還可以改造使用的建筑被推倒重來,同時,一些地方官員也把房產開發經濟當作財政收入的重要組成部分,這樣必然導致一些建筑建的快,拆的猛。網上曾經流傳一個笑話:推倒一座房子,又重新建起一座房子,輕松兩下就創造了雙倍的GDP。
一個小區才剛建好,要修一個高架,嶄新的房子就拆了;小學才剛剛翻新,因為劃入了新規劃的CBD范圍,拆除于是成了唯一的命運;開發商要土地,明明才一二十年的房子,立馬就成危舊房;因為要修一個星級酒店,十來年的大樓就被“成功爆破”,完全不管以限高名義炸的房子最后卻越炸越高……如果你能理解馬路為什么老被挖來挖去,你就能理解為什么中國建筑平均壽命只有30年。
仔細觀察以上三點,你會發現還有一個根本性原因,那就是大多數“短命建筑”身上都有腐敗基因。如著名的“樓脆脆”事件中有“官員股東”,而且檢察機關發現房企的董事長侵吞4000多萬國資。再如,某縣的“短命橋”背后就是包工頭行賄;某“豆腐渣”車站大樓被稱“腐敗展覽館”,還有被稱為“腐敗樓”的溫州“爛尾樓”……
事實上,不論是招標投標方面,還是質量把關方面,由于腐敗的滲透而讓建筑質量打了折扣。據相關報道,將工程造價的5%—10%列入“公關費”預算用于行賄,據說是建筑行業的潛規則。可見,某些建筑之所以短命,原因之一是存在腐敗成本,而腐敗支撐的建筑注定堅固不了。
或許,比短命建筑產生的數量龐大的建筑垃圾更值得我們警醒的是,土地已經在快速的城市化進程中淪落于“公地悲劇”之中。其實,最能夠對土地負責的該是建筑產權擁有者,孟子曾說,民之為道也,有恒產者有恒心,無恒產者無恒心。在建筑上也是如此,如果房屋擁有者沒有恒產,又怎么會對建筑物有恒心呢?
美國的建國者在確定選舉規則的時候特別規定了,民眾需要具有土地等財產才能擁有選舉權。長久以來我們借此證明資本主義國家民主的虛偽性,其實從另外一個角度看,這些建國者們何嘗不是繼承了孟子“有恒產者有恒心”的思想呢?只有民權能夠得到切實保障,民眾才會對自己的行為負責。只要物權能夠切實得到保障,建筑物就會不再短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