違法被查第一天,罰2萬;復查時仍超標,按日連續處罰!本月,漳州市平和縣的4家陶瓷企業無視環保罰單,整改不力,嘗到了“按日計罰”的威力,4家企業累計被罰98萬元。省環保廳說,這是新《環保法》施行以來,我省開出的首張“按日計罰”罰單。
此前,省環保廳在通報2015年第一季度執行新環保法督查情況時,特別指出,第一季度按日計罰案件未辦一起。有市民呼吁,經濟落后的平和縣都開出了“按日計罰”罰單,像經濟發達的福州、泉州等,屬地環保部門更應加強執法,鐵腕治污。
被罰2萬后,復檢時廢氣仍超標
據平和縣環保局有關負責人介紹,這4家陶瓷企業都位于平和工業園區內的黃井工業區。
今年4月,有附近群眾投訴這些陶瓷企業存在廢氣污染。平和縣環保局隨即進行調查。經監測,發現4家企業確實存在煙塵、二氧化硫濃度超標。“我們依法對上述4家企業各處2萬元罰款,并于4月10日下發責令整改通知書,要求立即整改。”平和縣環保局有關人士說。
4月21日~22日,平和縣環保部門對這4家企業排放的廢氣再次監測,發現廢氣中的煙塵、二氧化硫濃度仍超標。“我們當即啟動按日連續處罰程序。”上述人士說,其中,福建省鴻星陶瓷發展有限公司被罰24萬元,其余三家均被罰22萬元,再加上此前4家企業各罰2萬,累計處罰98萬元。罰款之外,環保部門還責令企業限期整治。
“按日計罰”罰金,是如此計算
據新修訂的《環保法》,“企業事業單位和其他生產經營者違法排放污染物,受到罰款處罰,被責令改正,拒不改正的,依法作出處罰決定的行政機關可以自責令改正之日的次日起,按照原處罰數額按日連續處罰。”
以福建省鴻星陶瓷發展有限公司為例,環保部門于4月10日責令公司整改,并處罰2萬元。但4月22日再次檢測時,排放的廢氣仍處于超標狀態,從責令整改的第二天(11日)算起,連續天數已達到12天。按照原處罰數額按日連續處罰,罰款額就為24萬元(2萬×12天)。其余三家是在4月21日檢測時發現超標的,應罰款額就為22萬元(2萬×11天)。
新規讓環保法長出“鋼牙利齒”
“對于我們小企業,一下被罰24萬元,是很重的處罰。”昨日,福建省鴻星陶瓷發展有限公司相關負責人表示,被立案處罰后,他們4家企業都開始整改,但“設施不是說改就能改好的,需要找商家,換設備,這都需要時間”。這名負責人說,根據舊標準,他們工廠是符合規范的。只是去年12月環保部出臺了新標準,他們沒來得及升級設備,才出現超標。
上述負責人稱,目前,他們通過增加藥劑的方式,使廢氣排放基本達到新排放標準。同時,他們已派人到廣東佛山等陶瓷業發達的地方,考察當地企業如何升級設備,“為了環保,我們也是愿意投錢的。”
省環保廳執法負責人認為:“以往環境保護守法成本高,執法成本高,違法成本低。按日計罰提高了違法成本,讓環保法長出‘鋼牙利齒’。”記者了解到,“按日計罰”此前在重慶曾有過探索和嘗試。實施按日計罰前,重慶企業違法行為自我糾正率不到20%,實施按日計罰后,企業自我糾正的比例逐年攀升,目前已達到90%左右。
二季度全省執法情況,沒明顯改善
雖然我省開出了首張“按日計罰”罰單,但省環保廳對我省的執法狀況并不持樂觀態度。
此前,省環保廳通報了2015年第一季度執行新環保法督查情況,認為第一季度工作進展較慢、執法力度不足,并特別指出,按日計罰案件,全省還是零起。省環境監察總隊有關人士昨透露,第二季度至今已過去一半多,從各地環保部門匯報上來的情況看,執法情況與第一季度比,沒有明顯改善。
有市民認為,在經濟落后的平和縣都能開出全省首張“按日計罰”罰單,像經濟發達的福州、泉州等,至今還沒有“按日計罰”案件,實屬不該。屬地環保部門更應該加強執法,鐵腕治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