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記者根據最高人民法院及各地法院發布的失信被執行人信息統計,2019年7月全國各地有110余家陶瓷企業被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名單涉及17個省份。此次名單中,廣東省的失信陶企最多,有24家,其次是江西、福建、河南、遼寧省,江西有17家,福建和河南均有13家,遼寧有8家。而且有家陶企的失信累計次數高達139次。
據統計,這些“失信被執行人”的上榜原因多為債務糾紛,欠款不還,大部分為拖欠供應商貨款、拖欠工資、拖欠員工賠償、拖欠銀行貸款以及拖欠融資租賃租金等,也有企業涉及承擔債務連帶清償責任。



(以上名單信息由各地法院發布,統計時間為2019年8月14日。如有疑問,請咨詢各地法院。)
需要說明的是,并不是企業欠款就會被列入名單,而是在債務糾紛對簿公堂后被法院判決還款,由于被執行人具有履行能力而不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或偽造證據妨礙、抗拒執行、規避執行,或違反財產報告制度,或其他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義務等而被法院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
國家公共信用信息中心日前發布的“7月份新增失信聯合懲戒對象公示及公告情況說明”顯示,7月新增因符合相關文件明確的嚴重失信行為而被限乘飛機、火車的人共計1062名。據了解,7月份相關部門向全國信用信息共享平臺推送失信聯合懲戒對象名單新增69萬多條,涉及失信主體63萬多個,其中法人及其他組織37萬多家,自然人26萬多人。7月份退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名單主體16萬多個,其中法人及其他組織4萬多家,自然人12萬多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