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7日,廣州市政府辦公廳印發《廣州市加快住房租賃市場工作方案》提出的舉措,其中明確提到“賦予符合條件的承租人子女享有就近入學等公共服務權益,保障租賃同權。”
一時間,租購同權的概念引發全社會的廣泛關注。
在鏈家研究院院長楊現領看來,租購同權是大勢所趨,是落實購租并舉的重要環節,也是下一步租賃立法的重要內容之一。從這個角度看,作為一個開始,廣州的示范意義可能更大,它意味著這項政策將可能在全國不少城市逐步落地。
不過楊現領同時表示,不能夸大租購同權對房價的短期影響,具體落實上要與實際需求相結合,更“接地氣”。
觀點一:別夸大短期效應
楊現領:
關于租購同權對廣州房價的短期影響,不應夸大它的效應。首先,廣州試點的準入門檻還是很高的,所謂“符合條件的承租人子女”,要求具有本市戶籍、人才綠卡等約束性條件,一方面,具有本市戶籍的大部分都有自住住房,另一方面,“人才綠卡”的數量又非常有限,因此,邊際效應基本可以忽略。此外,這些政策并非新政策,只是在現有條件和現有背景下的重申或強化,因此,實質性的增量影響不大。
觀點二:關注“新市民”群體的住房問題
楊現領:
租購同權,從根本上講,要重點落實的對象應該是“新市民”即主要是流動人口和大學生,除了這兩類群體,國內一線及重點二線城市的其它城市家庭并不存在顯著的住房問題,即便是城市有戶籍的低收入家庭也不存在住房問題。目前看,只有“新市民”才是,也應該是租房政策關注的對象。
“新市民”的租房需求以床位和單間為主,且需求本身具有很強的流動性、租賃關系不穩定,所謂租購同權,對于這些人而言,它的核心要義是能方便地辦理居住證、不被房東隨便驅趕、不被隨便漲租金、孕婦可以生孩子。只有這樣,他們才有可能略微體面地在城市立足,從而有所發展,最終留在城市,才會逐步產生對學區的需求。因此,租購同權是正確的方向,在落實環節,還可以更“接地氣”,重點考慮新市民眼下最迫切的需求。
觀點三:寄望租購同權解決房價問題不現實
楊現領:
長期來看,租購同權如果能得到有效實施,對于租賃市場的發展具有非常強的支撐作用,對于提升和穩定租金回報率意義重大。
所謂“學區房”房價過高的問題,核心的癥結在于教育資源供給不足,使得學區成為稀缺資源,解決這個問題的關鍵是通過市場化、民營化的機制釋放教育供給能力。寄望于租購同權解決房價問題不現實。
